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七、无数奥秘隐藏在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中
WH11.圣言的内义包含超越人类理解的无数事物(3085—3086节)。它们无法用语言来表达,也无法解释(1955节)。它们唯独为天使而存在,被他们所理解(167节)。圣言的内义包含天堂的奥秘,这些奥秘与主和祂在天上、地上的国有关(1-4,937节)。这些奥秘并未显明于字义(937, 1502, 2161节)。先知书中的许多事看似不连贯,然而在内义上却以一种优美的系列连贯在一起(7153, 9022节)。
在原文,哪怕一个词,甚至一点一画,都不可从圣言的字义中取走,否则会打断内义;因此,按照主的旨意,圣言直至一点一画都被保存得极其完整(7933节)。圣言的每一个部分都包含着无数事物(6617, 6620, 8920节)。每一个词也是(1869节)。
主祷文及其每个细节都包含无数事物(6619节)。十诫也是;尽管十诫的外在意义只有一些无需启示,每个民族都知道的观念(8862, 8899节)。在原文,圣言的一点一画都含有某种神圣之物,这一点通过天堂来说明,可参看《天堂与地狱》一书(260节),那里解释了主的话:
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。(马太福音5:18)
圣言,尤其预言部分会用两种方式来表达同一个事物;不过,一种涉及良善,一种涉及真理(683, 707, 2576, 8339节)。良善和真理在圣言中奇妙地结合在一起,甚至到了惊人的程度,但这种结合或婚姻只显现给知道内义的人(10554节)。正因如此,圣言及其每个部分都有神性的婚姻和天堂的婚姻(683, 793, 801, 2173, 2516, 2712, 5138, 7022节)。神性婚姻,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婚姻,因此就是在天堂的主,该婚姻在天堂唯独存在于祂里面(3004-3005, 3009, 4137, 5194, 5502, 6343, 7945, 8339, 9263, 9314节)。耶稣表示神性良善,基督表示神性真理,二者一起表示天堂里的神性婚姻(3004—3005, 3009节)。该婚姻,因而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,就在圣言内义的每个细节中(5502节)。
在天堂和教会中,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的婚姻被称为天堂的婚姻(2508, 2618, 2803, 3004, 3211, 3952, 6179节)。因此,在这方面圣言可以说就是天堂(2173, 10126节)。在圣言中,天堂被比作婚姻,因为良善和真理的婚姻就在其中(2758,3132,4434, 4835节)。
内义就是教会的纯正教义本身(9025, 9430, 10400节)。那些照内义理解圣言的人知道教会的真正教义本身,因为内义包含它(9025, 9430, 10400节)。圣言的内在是教会的内在,因而也是敬拜的内在(10460节)。圣言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(3419—3420节)。
字义上的圣言就像云,圣言的荣耀在它的内义中(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,5922, 6343节),那里解释了“主驾着天上的云降临,有荣耀”这句话。在圣言中,“云”表示字义上的圣言,“荣耀”表示内义上的圣言(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,以及4060, 4391, 5922, 6343, 6752, 8106, 8781, 9430, 10551, 10574节)。字义中的事物与内义中的事物相比,就像一个抛光的光柱周围投射的粗糙投影;然而,这个光柱里面却有一个美丽的人的形像(1871节)。在灵界,那些只愿承认圣言字义的人表现为一个丑陋的老妇人,而那些同时愿意承认内义的人则表现为一个衣着华美的童女(1774节)。圣言整体上是天堂的一个形像,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,神性真理构成天堂;天堂类似一个人,在这方面圣言可以说是一个人的形像(1871节)。
天堂作为一个整体,类似一个人,可参看《天堂与地狱》一书(59-67节);从主发出的神性构成天堂(HH126-140, 200-212节)。圣言以一种美丽迷人的方式呈现在天使面前(1767—1768节)。字义就像身体,内义就像该身体的灵魂(8943节)。因此,圣言的生命来自内义(1405, 4857节)。圣言在内义上是纯洁的,但在字义上似乎不是这样(2362, 2395节)。字义中的事物因内在事物而神圣(10126, 10276节)。
圣言的历史部分也有一种内义,但这内义在它们里面(4989节)。因此,和预言部分一样,圣言的历史部分也包含天堂的奥秘(755, 1659, 1709, 2310, 2333节)。天使并不觉得历史部分与历史有关,而是与教义有关,因为他们在属灵层面上感知它们(6884节)。对人类来说,包含在历史部分中的内在奥秘不如包含在预言部分中的那么明显,原因在于,心智专心并关注于历史部分(2176, 6597节)。
此外还说明了圣言内义的性质(1756, 1984, 2004, 2663, 3035, 7089, 10604, 10614节),是通过对比来说明的(1873节)。
310.“来自犹大支派,大卫的根”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。这从“犹大支派”和“大卫的根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犹大支派”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,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(对此,参看前文AE 39节);“犹大”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(对此,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;以及《属天的奥秘》,3654, 3881, 5583, 5603, 5782, 6363节);因此,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,“犹大支派”表示神性良善。“大卫的根”是指神性真理,因为在圣言中,“大卫”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(参看AE 205节)。因此,“来自犹大支派,大卫的根”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。在圣言中,就其字义而言,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,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,其中一种涉及良善,另一种涉及真理;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,这两者合而为一,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(对此,参看AE 238e, 288b节);原因在于,在天堂,良善和真理不是二,乃为一,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。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“大卫的根”,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,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;由于同样的原因,在以赛亚书,祂还被称为“耶西的根”:
到那日,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,列族必寻求祂;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。(以赛亚书11:10)
此处“耶西”是指大卫,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。
200.“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”表示他们将处于神性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神性真理。这从“我要认他的名”、“父”和“天使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我要认他的名”是指它们或事物可以与他们生命状态的品质一致,因为当论及主时,“我要承认”表示准许它们或事物可以;事实上,凡主关于一个处于爱与信之良善的人或天使所说或承认的东西,祂都会准许并提供,因为爱与信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;因此,在圣言中,“说”(speak)当论及主时,表示教导、光照并提供(参看《属天的奥秘》,5361, 6946, 6951, 7019, 8095, 10234, 10290节);“名”表示生命状态的品质(AE 148节)。“父”当由主来说时,是指在祂里面并来自祂的神性良善(下文会论述这一点);“天使”是指神性真理,这神性真理也来自主(参看AE 130节)。由此清楚可知,“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”表示他们将处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。
“父”由主来说时,表示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良善,是因为主被称为神性,这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,是祂生命的本质,祂在世时将祂的人身或人性与这神性合一。主称这神性为祂的父,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,即:祂教导,祂自己与父为一,如约翰福音:
我与父为一。(约翰福音10:30)
又:
相信父在我里面,我在父里面。(约翰福音10:38)
又:
看见我的,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。(约翰福音12:45)
又:
你们若认识我,也就认识我的父。从今以后,你们认识祂,并且已经看见祂。腓力对祂说,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。耶稣说,腓力,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,你还不认识我吗?人看见了我,就看见了父;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?我在父里面,父在我里面,你不信吗?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。你们当信我,我在父里面,父在我里面。(约翰福音14:7–11).
又:
你们若是认识我,也就认识我的父。(约翰福音8:19)
又:
我不是独自一人,因为有父与我同在。(约翰福音16:32)
主因与父为一,故还声明:
父的一切都祂的,祂的也是父的。(约翰福音17:10)
又:
凡父所有的,都是祂的。(约翰福音16:15)
又:
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。(约翰福音3:35; 13:3)
马太福音:
一切都由父交付祂;除了父,没有人知道子。除了子,没有人知道父。(马太福音11:27; 路加福音10:22)
约翰福音:
除了在父怀里的子之外,没有人看见过父。(约翰福音1:18; 6:46)
又:
圣言与神同在,神就是圣言,圣言成了肉身。(约翰福音1:1, 14)
从最后这段经文也清楚可知,他们为一,因为经上说:“圣言与神同在,神就是圣言。”很明显,主的人身也是神,因为经上说:“圣言成了肉身。”由于父的一切也是主的,祂与父为一,所以主在升天时对祂的门徒说:
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,都赐给我了。(马太福音28:18)
祂以这句话教导人们应当唯独靠近祂,因为唯独祂能做成一切事;如之前祂也对他们说:
离了我,你们不能做什么。(约翰福音15:5)
这清楚表明当如何理解这些话:
我就是道路,真理,生命;若不藉着我,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。(约翰福音14:6)
也就是说,当靠近主时,才靠近父。
在其它许多原因中,主如此频繁地谈论父,如同谈论不同于祂自己的另一个人,是因为“父”在内义或灵义上表示神性良善,“子”表示神性真理,两者都在主里面并来自主;圣言是通过对应来写的,因而即给世人,也给天使。因此,经上提到父,是为了让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可以感知到主的神性良善;经上提到“神的儿子”和“人子”,是为了让他们可以感知到神性真理,这从《属天的奥秘》一书的说明可以看出来,即:在圣言中,“父”表示良善(AC 3703, 5902, 6050, 7833—7834节);“父”表示良善方面的教会,因而表示教会的良善,“母”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,因而表示教会的真理(AC 2691, 2717, 3703, 5581, 8897节);神性良善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,是生命的本质,祂的人身或人性就来自它,主称这神性良善为“父”(AC 2803, 3704, 7499, 8328, 8897节);主被承认为天上的父,因为他们为一(AC 15, 1729, 3690节);在圣言中,主也被称为“父”(AC 2005节);主还是那些正在重生之人的父,因为他们正从祂那里接受新生命,并接受祂的生命(AC 2293, 3690, 6492节);“神的儿子”和“人子”是指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(参看AE 63, 151, 166节)。由于凡进入天堂的人都必须处于良善,也必须处于真理(没有人能处于这一个,除非他同时处于那一个,因良善是真理的存在或本质,真理是良善的实存或显现),还由于“父”表示神性良善,“天使”表示神性真理,两者都来自主,所以经上说:“我要在父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。”在福音书中同样如此:
凡在人面前认我的,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,也必认他。(马太福音10:32)
路加福音:
凡在人面前认我的,人子在神的天使面前也必认他。(路加福音12:8)
由于“父”表示神性良善,“天使”表示神性真理,所以主也说:
人子在自己的荣耀里,并天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,降临的时候。(路加福音9:26; 马太福音16:27)
此处主将祂自己的荣耀称为“父与天使的荣耀”,因为祂说“在自己的荣耀里,并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”;但在另一处说“在父与天使的荣耀里”,在别处说“在父的荣耀里同天使”。如马可福音:
祂在他父的荣耀里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。(马可福音8:38)
马太福音:
当人子在祂荣耀里,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。(马太福音25:31)
对此,必须作为附录进一步补充的是,如果主与父为一,祂的人身或人性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,作为一个教义被接纳和承认,那么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都会看到光;因为当阅读圣言时,被视为教义,并从教义被承认的东西都在光中。此外,一切光都从主发出,主拥有一切能力,会光照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。而另一方面,如果父的神性是另一个神性,不是主的神性作为教义被接纳和承认,那么在圣言里面于光中看不到任何东西;因为处于这种教义的人会从这一个神性转向那一个神性,从他所能看见的主的神性(这种看见通过思维和信仰实现)转向他所不能看见的神性;因为主说:
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,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。(约翰福音5:37; 1:18)
相信并热爱一个无法以任何形式来思想的神性是不可能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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